2)第76章 公主多情(1)_美人表里不一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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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欢这样的交际,因此在结果出来以后就向皇上告罪,而后出宫了。范隐一开始看中的就是原主,不为别的,就为对方是这群殿试的学子当中长得最好看的,谁知道对方这么不给面子。

  因此他后来虽然答应了原主出宫的请求,但心里一直不太高兴,过后就随便指了个地方让他去上任了。

  郝宿是在原主打算告罪出宫的前一刻过来的,他没有选择跟原主一样离开皇宫。

  喝下新科状元向自己敬的酒,他抬眸看了一眼书中跟公主纠缠颇深的人。

  新科状元出身富贵,姓柳名誉,今年二十四岁,仪表堂堂,卓尔不群。对方看上去饱读诗书,无论是讲话还是举止,都充满了一股儒雅的书卷味。

  此刻身穿红袍,脚踏祥云黑靴,一脸的喜气洋洋,不知道是因为被点为状元,人逢喜事精神爽,还是因为知道一会儿皇上会下旨让他跟公主成亲。

  想来是后者多一点,原书重修过后,状元在开篇就已经重生了。

  不过光是这样看上去,柳誉一点都不像是会在将来做出火烧公主府这件事的人。

  郝宿随便跟柳誉说了几句话,余光就看到那位备受宠爱的三公主拿着幅字画过来了。

  这也是范隐特意安排的,目的就是想看看范情会挑中谁。

  原书当中,范隐之所以最后给范情和柳誉指婚,就是因为在范情来的时候,柳誉恰好吟了一首诗。

  状元文采出众,且诗里描述的场景又很美,便让范情多看了两眼。

  也正是这两眼,才让范隐误会了。

  皇家的人自来就有一种傲慢,对于范隐来说,既然范情喜欢的话,那么就可以直接赐婚。如果他日不喜欢了也不要紧,再赐其他人就好了。

  公主身披翠色衣裳,裙摆迤逦,薄纱覆面,遮住了大半张面容。即使如此,也还是无法阻挡自身的美丽。

  范情的美不光是来自相貌,还是来自气质。孤高矜纵,眼眸里都是皇家之人的尊贵,让人见了就不由得臣服。

  是高高在上,不容亵渎的。

  郝宿放下酒杯,温和又平静的目光直直看向范情。

  对方梳了一个好看的发髻,侧边戴了一朵粉白的花,步摇随着他的走动轻晃着。步摇是用纯金打造的,一般人用了只会觉得俗气,可在他身上不见半分,只有与生俱来的贵气,让人一看就知道,这是自来便穿金戴银,养尊处优长大的公主。

  发髻梳起的缘故,额头也被全部露了出来,中间点了一颗红点,犹如神来一笔,将人衬得又艳又娇。薄纱的链子极为讲究的用珍珠串成,看上去既美观又不累赘。

  再往下,便是翠色的衣裳,以及同色系的披帛。曼曼之姿,穿在范情身上,带出了一股轻盈的美丽。

  裙摆的下方,是一双做工精致的绣鞋,鞋面上尽是价值连城的宝石。

  这样好看的宝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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