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:”
“根据执法方提供的报警记录和受害人的口供,以及受害人提供的证据,表明了,被告方严重的侵害了受害方的法律权益。”
“达成了强行违背妇女意愿,发生不正的关系。”
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,对于强暴罪的规定和构成条件。”
“强暴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暴力,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。”
“在客观上的表现是,侵犯了妇女的法定权利,做法严重违背了妇女的主观意愿。”
“在本案当中。”
“根据证据以及口供:”
“张同伟的确与肖丽丽发生了关系,并且在案发后,肖丽丽保留了相关的证据,并进行立案指控。”
“结合着张同伟和肖丽丽的口供,以及肖丽丽方提供的证据,都确认了,张同伟有强行违背肖丽丽妇女意愿的行为。”
“即,检方认为,张同伟的犯罪事实成立。”
“根据本罪的量刑处罚,应判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“在本案中,如果被告方不能出具谅解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,检方建议量刑,三年有期徒刑。”
“审判长,检方陈述完毕。”
周然控告的三年有期徒刑。
可以说.在张同伟没有得到谅解书,且认罪态度不良好的情况下,这已经是最轻的推荐刑期了。
要知道,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,这在法庭上依旧如此。
但是张同伟一直抗罪不认罚,一直坚持着自己没有进行强迫。
所以按理说应该是从重判处至少三年半。
周然推荐的这个刑期,显然是从其他方面酌情考虑了。
…
在检方进行陈述完毕。
审判长李永春将目光锁定在了控告方席位上。
“控告方,对于检方的诉讼申请,你方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?”
陈乐在听到审判长的话后。
表情严肃。
“有的审判长。”
“审判长,我方认为检方的推荐刑期不合适,并且我方申请民事赔偿。”
“为什么认为不合适,理由是什么?”
李永春微微皱了皱眉,开口询问。
作为本案的主要判决人员,对于该案件,已经进行了大致的了解。
怎么说呢
在判定张同伟有罪的这个前提下,这个刑期可以说很合理了。
他并不认为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。
面对审判长的询问,陈乐继续开口:
“审判长,我方认为,在本案当中,张同伟违背了肖丽丽的主观意愿,触犯了法律,对于肖丽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后果。”
“目前,肖丽丽因为遭受到了张同伟的强行强迫,在自己的亲友面前,遭受到了精神上的严重损失。”
“所以对于张同伟应当严重判决。”
“另外.”
“基于张同伟对于肖丽丽的伤害,我方认为,被告方应当赔付我方受害人,精神损失费用,人格被侮辱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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