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422章 庭审反转,乔丹的名字是不是叫“乔丹”?_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第422章庭审反转,乔丹的名字是不是叫“乔丹”?

  审判台的席位上。

  作为本次的审判长,梁有成在听完苏白的相关陈述性补充。

  微微点点头。

  这个案子,所针对的内容,就是双方互相答辩的焦点——

  原告方当事人的名字,在国内,拥不拥有姓名权的问题。

  姓名权按照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?

  按照法律规定,公民享有姓名权,姓名权虽不具有唯一性,但是具有标识性。

  被告方一直在否认原告的姓名权,主要是来源于什么?

  是来源于原告当事人是外国人。

  认为不享有国内的姓名权。

  对于这一点,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采纳的。

  不过…

  梁有成作为这方面的审判长。

  对此有另外的看法,他还需要听一听原告方的相关陈述。

  “关于原被告双方的相关陈述,法院已经了解,法院现做出以下总结。”

  “第一:原被告对于原告当事人是否享有原告当事人的姓名权有相关的争议。”

  “第二:原被告对于被告方公司的商标,是否侵犯了原告当事人的成名图标,有相关争议。”

  “以上是双方的争议焦点。”

  “对于总结,原被告双方是否有异议?”

  苏白:“无异议。”

  张远:“无异议。”

  法槌敲响。

  梁有成继续开口:“既然双方无异议,那么针对原告当事人的姓名权争议,双方还有什么需要进一步表述的吗?”

  “有的审判长。”

  “我方有需要进一步陈述的新观点。”

  听到苏白的声音,梁有成让苏白开始陈述相关内容。

  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,然后开口:

  “关于姓名权的争议,以及其法律定义,和被告方对于这一点的异议,我方进行了相应的总结。”

  “我方认为,在姓名权的争议上,在原告当事人这个名字的争议上,被告方陈述的有一定的道理。”

  “可是却没有从实际的情况出发去考虑相关的因素。”

  “我方当事人的名字是什么?是“Jordan”。”

  “从中文的角度来讲,的确是没有包含“乔丹”两个字。”

  “其中文翻译也不单单只能对应乔丹两个字。”

  “但是实际上的情况是什么,就比如说现实情况是什么?”

  “现实情况是,我方当事人的名字,“乔丹”,在我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,为相关公众所知悉。”

  “有着众多的粉丝群体,在我国相关的新闻发布以及媒体发布的内容当中,通常以乔丹二字,代指篮球运动员迈克尔·杰弗里·乔丹。”

  “这一点是被大众所认可的。”

  “乔丹二字代指我方当事人,也是被公众所熟知和认知的。”

  “在通常情况下提到,国外著名的篮球运动员乔丹泛指的皆是我方当事人。”

  “在这一点上,我方认为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gsp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