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马斯·鲁宾逊用手指摸索着,托住左臂把它抬起来。他把这只手臂引向《圣经》,让他橡皮般的左手去接触书的黑色封面。当他举起右手准备宣誓时,那只不听使唤的左手从《圣经》上滑落下来,打在了书记员的桌子上。他又试着去放的时候,泰勒法官威严地说:“汤姆,就这样吧。”汤姆宣了誓,迈进证人席里坐下来。阿蒂克斯很快就引导他告诉了我们如下情况:
汤姆二十五岁,已婚,并有三个小孩;他以前曾犯过法,因扰乱治安被判处三十天监禁。
“肯定是违法了,”阿蒂克斯说,“那么具体是什么呢?”
“我和一个人打架,他想用刀捅我。”
“他得逞了吗?”
“是的,先生,伤了一点儿,不是很痛。你知道,我……”汤姆动了动他的左肩。
“我明白。”阿蒂克斯说,“你们俩都被判刑了吗?”
“是的,先生,我交不起罚金,不得不去服刑。那人交了钱。”
迪儿探身越过我问杰姆,阿蒂克斯在干什么?杰姆说,阿蒂克斯在向陪审团展示,汤姆没什么可隐瞒的。
“你认识马耶拉·维奥莉特·尤厄尔吗?”阿蒂克斯问。
“是的,先生,我每天去田里干活,来回都要经过她家。”
“谁家的田?”
“我为林克·迪斯先生家做采摘工。”
“你在十一月份还摘棉花?”
“不是,先生,秋冬两季我在他家场院里干活。我一年四季基本上固定为他干活,他有很多大胡桃树一类的作物。”
“你说你去干活来回都要经过尤厄尔家。还有没有其他的路?”
“没有,先生,据我所知没有。”
“汤姆,她曾经和你说过话吗?”
“啊,是的,先生,我每次经过都会碰碰帽子致意,有一天她叫我进到院里,去帮她劈开一个大立柜。”
“她是什么时候叫你去劈开那个——那个大立柜的?”
“芬奇先生,那是去年春天。我记得那时间,因为刚好是锄棉花的季节,我随身带着我的锄头。我说我只带了这把锄头,不过她说她有一把手斧。她把斧头拿给我,我就把大立柜劈开了。她说:‘我想我得给你五分钱吧?’我说:‘不用,小姐,我不收钱。’然后我就回家了。芬奇先生,那是早在去年春天,早在一年以前。”
“从那之后你又去过她家吗?”
“去过。”
“什么时候?”
“噢,我去过很多次。”
泰勒法官本能地要去拿法槌,不过还是把手放下了。我们下面的嗡嗡声没用他劳神也就消失了。
“是在什么情况下?”
“先生,您说什么?”
“你为什么会多次进入她家院子?”
汤姆的额头放松下来。“先生,是她叫我进去的。好像每次我经过那里,她都会有点小事叫我去做——像劈柴火,帮她打水什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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